8月30日局下发了《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地勘成果质量奖惩办法(暂行)》的通知,制定了局地勘项目成果质量奖惩办法。对进一步充分发挥和调动地勘单位和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奖优罚劣,更好的促进和提高地勘项目的成果质量打下基础。项目成果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在省地勘一院得到了深入的学习、贯彻、落实。
省地勘一院副院长全传顺组织召开了院项目成果质量奖惩办法学习会议。该院总工办主任、各生产部门分管院长、技术负责人分别参加会议。全传顺带领参会人员阅读学习局下发的项目成果质量奖惩文件,鼓励单位各生产部门,推进项目工作质量、实现找矿突破。根据其中项目奖励条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总工办需将各生产部门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经院领导申核通过方可申报上级部门。
工作中,结合文件中奖惩办法,严格加强项目质量管理。通过根据该院对实施项目的野外检查情况,严格杜绝基础不牢、依据不充分、质量意识淡漠或出现技术、质量等相关问题。针对各项目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单位将按照文件要求严厉处罚;同时依据局奖惩办法,对该院《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更好地确保院成果质量奖惩有依。该院将改进的办法下发至各项目部,促进全体技术人员对管理办法深入学习理解。经学习贯彻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全院项目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