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关于公布首批 15 项无偿向全社会提供地质 灾害类技术服务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09 查看人数:


各市(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急管理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为充分体现地勘单位公益 属性,着力发挥各地勘单位在保障全省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 源安全、产业安全等方面的基础支撑服务作用,推进我省经济社 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首批地质工作无 偿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服务清单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 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指引,认真贯彻落 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任务 和应急处置的实际需求,为各级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 急管理部门等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二、基本原则 按照无偿服务、主动服务、全方位服务的原则,围绕全省各 市(地)、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工作需要,省地 矿局及所属国有地勘单位将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才、技术、资料、 区位优势,利用已有技术成果,对投入一定人力、物力的非工程 性工作,无偿提供相关地质技术服务。      三、服务对象、范围及方式 

   (一)服务对象。黑龙江省内各级政府及其自然资源、应急 管理等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服务范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风险调查、地质灾害隐 患点排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勘查治理设计、地质 灾害防治方案及项目建议等技术业务。 

   (三)服务方式。省地矿局所属各地勘单位在所保障的区域 范围内,根据服务清单,按照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需要,提 供地质灾害防治无偿技术服务。 (四)联系统筹。对地质灾害防治有技术需求的各级政府及 其相关部门,可与省地矿局环境资源处取得联系并提出工作需求, 由省地矿局环境资源处根据工作内容协调局属有关地勘单位对口 提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具体可参照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 《关于转发〈关于派驻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的通知〉的通知》(黑 地矿办发〔2021〕36 号)) 

    四、服务清单目录 首批地质工作无偿技术服务清单目录共包括以下 15 项内容。 

    1.汛期地质灾害专家巡查排查技术服务。 

    2.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风险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3.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指导。 

    4.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援专业技术服务。

    5.地质灾害技术资料及相关数据查询和咨询服务。

    6.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简易方案编制。 

    7.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专家咨询服务。

    8.区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家咨询服务。 

    9.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建议及技术咨询务。  

    10.地质灾害勘查项目建议及技术咨询服务。 

    1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建议及技术咨询服务。

    12.地质灾害监测点设置建议及技术咨询服务。

    13.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技术指导及咨询服务。

    14.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及紧急避险专家指导。 

    15.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服务。

    特此公布。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 

               2021 年 7 月 19 日 

(联系人:苏彬,联系方式:0451-55620297、15904614871)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查院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街25
电话:0453-6552391
传真:0453-6523796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查院  黑ICP备19004515号-1
网址制作:艺通网络有限公司